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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000元! 璧山2023年新能源汽车惠民购活动启动

发布日期:2023-04-17 14:24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4月14日,记者从区商务委获悉,为加强政策激励,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区实施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

  据悉,凡自然人车主在2023年4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于璧山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需在璧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缴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费、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的前1000名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的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购买新乘用车时间以在璧汽车销售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具体补贴标准为:车辆裸车价9万元(不含)以下,每辆车补助1000元现金;车辆裸车价9万元(含)以上,每辆车补助2000元现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需于2023年4月1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通过必好行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提交材料(包括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在璧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购买新乘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购买新乘用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购买新乘用车的自然人车主的有效银行卡开户银行及卡号、银行卡正反面照片,购买新乘用车在璧保险公司购买的《交强险保单》照片);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期内审核通过名额满1000名或者申报期满截止。

  区商务委温馨提示:申报对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和骗取补助资金行为,对弄虚作假将不予审核通过,已发放的将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区商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按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补助资金;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对象,由区商务委会同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记者 康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