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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重拳整治非法捕捞 构筑生态绿色屏障

发布日期:2023-05-12 09:38

璧山报讯(记者 任攀)日前,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广普镇曾家砖房水域,监督非法电捕鱼案件当事人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

  2022年11月11日,凌某和虞某在该镇白鹤村5组曾家砖房水域实施电捕鱼,在电捕鱼结束准备带渔获物回家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认定,其非法捕捞的河流属于禁渔区域,其使用的电捕鱼工具属于禁渔工具,经评估共造成4100.58元生态环境损害。该支队决定,由当事人购买鱼苗在曾家砖房水域进行放生修复。

  此次执法行动充分发挥执法效能作用,对非法捕捞、非法销售野生鱼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和强力震慑效应,有效维护了“十年禁渔”成果,持续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持续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