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
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检查餐饮企业售卖野生动物情况
区林业局利用“三级院坝会”开展普法宣传
绿意盎然的璧山
记者 朱大亮 图片由区林业局提供
绿色,是璧山鲜明的底色。无论行走在城市还是乡村,随处可见树木葱茏、环境优美。近年来,区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为重点,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执法为林、执法为民,为保护好我区森林资源、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在新时代新征程谱写璧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提升干部职工执法用法水平
“第十一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去年12月9日,在区林业局会议室,正进行着一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法治讲座。台下,干部职工聚精会神聆听着有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目的、行政处罚的对象、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等方面内容。
这样的内部普法学习,仅仅是区林业局不断提升林业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的一个缩影。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近年来,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不仅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科室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还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解决存在的问题。
尤其在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方面,区林业局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更新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进一步压实普法宣传责任,形成法治宣传工作合力。
此外,为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该局还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不断加强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程序类法律法规的学习。
“秉承‘逢会必讲’原则,我们将林业法律法规纳入了专业培训会进行学习。”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持续完善林业执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配合市林业局制定出台林业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依法治区、执政为民、依法维权、服务人民的观念。
拓宽普法广度深度
营造普法守法社会氛围
“没想到湿地这么重要,今后我也要做湿地保护的参与者、宣传员。”去年1月22日,区林业局在秀湖公园石泉广场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家长和孩子的兴趣。
活动现场,孩子们仔细阅读展板内容,深入了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争先恐后地观察湿地里的水鸟、植物,了解其特点及重要性。同时,志愿者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保护环境、保护湿地的重要性。
“良好的林业法治生态环境是保证林业绿化质量的基础。”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始终秉承“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将《民法典》《宪法》《森林法》《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的同时,还紧紧盯牢“森林防火宣传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详细地向群众宣传讲解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普法宣传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为不断提高宣传方式、方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线上,区林业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线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林区及各用材企业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送法进农家”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保以及法治意识。
2022年,该局发放森林保护、野生动物等各类宣传单2万余份;制作各类条幅12余幅;制作保护森林、保护野生动物、野外用火等展板10余块,宣传挂历1000余份,在全区营造了爱林护林的浓厚氛围。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护航林业生态安全
去年7月,区林业局接到村民举报称:大路街道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未经审批,擅自雇请挖掘机在大路街道某村3组林区内修路。随即,执法人员赶往现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经查,案件事实清楚,该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违法占用林地面积0.0711公顷。
由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占用林地行为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区林业局对该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处以34128元罚款。
这只是区林业局查处的众多涉林行政案件中的一起。
“只有全面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才能有效维护林业生态安全,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标准,持续加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荒、盗伐(滥伐)林木、违规野外用火、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未按规定调运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并依法严惩涉疫植物运输等行为。
与此同时,该局还积极开展涉林执法系列专项行动。一方面,扎实推动全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清风”行动、“绿盾”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另一方面,适时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国土绿化提升造林苗木检疫等专项行动,并与刑事司法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行刑衔接机制,稳步推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现常态化。
据统计,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件225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203件,开垦、造成林地毁坏案1件,滥伐林木案1件,采砂1件,野外违规用火案8件,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6件,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产品)3件,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2件;办理生态赔偿金案件6件,办理以货币生态赔偿案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