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技能评价方式和资格认证制度是技能形成体系的核心,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评价方式、资格认证、薪酬体系和集体协商等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目前,国家制定、修订并颁布了228个国家职业标准,并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3800余家企业、近90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125万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今后,国家还将继续推动评价方式更加科学化,打破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加大对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深化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提升挂钩,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以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区总工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