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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失诚信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23-08-23 10:38

  近日,区法院速裁中心汪书琦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凃某不仅当庭向原告谭某兑付了货款,还一并向谭某支付了其因催收货款致伤而产生的医疗费。

  2022年初,被告凃某因经营餐饮店需要开始在原告谭某处订购各类生鲜干货,后因凃某拖欠货款,谭某多次前往凃某所在门店催收,但凃某一直拖延。2023年3月,谭某在催收货款时与该餐饮店合伙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谭某受伤,双方间矛盾进一步加深。谭某遂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汪书琦法官查阅卷宗资料、充分了解案情,发现此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也不高,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积怨较深,对抗情绪激烈。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素来的良好合作关系,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避免衍生诉讼案件产生,汪书琦法官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该案纠纷。随后,汪书琦法官向当事人摆事实、析法理,耐心地与双方沟通,引导双方消除对抗情绪,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货款与医疗费一并达成调解协议。在汪书琦法官的督促下凃某当庭向谭某支付了货款25000元及医药费1000元。该案最终得以高效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区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一案中解决多重纠纷,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优化了当事人司法体验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汪书琦 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