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协重庆市璧山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万亚东、钟昌国、杨靖、夏庆龙、虞洪剑、张杨、李泽元、张涛、代琼、龙贻坤、张孝明、谭智勇、万洪、张皝、彭定余、江宗志、龙小晶、何威良等18名同志辞去十一届区政协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