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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失信违约 法官调解退一赔三

发布日期:2023-09-27 10:14

璧山报讯(记者 朱大亮)买卖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近日,区法院调处了一起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在消费领域依法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安某网购了商品参数为屏幕尺寸14英寸,内存512G,电池容量20000毫安的平板电脑一台。到货后,安某发现所购平板电脑屏幕为11英寸,内存为128G,电池容量为4700毫安。

在安某与商家沟通过程中,商家表示其标注的14英寸就是发货产品的尺寸,商家有其自己测量标准。并表示可能系安某将电脑调包,质疑安某购买电脑用途不为使用,系用于职业索赔。期间,客服人员还对安某进行了辱骂。

随后,安某通过申请平台介入、向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商家注册地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进行维权,但均未得到处理。今年7月,安某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并进行赔礼道歉。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双方矛盾的原则,决定先进行庭前调解。第一步,查阅电子卷宗并联系安某,认真听取其对本次事件的陈述并严格审查其举示的证据资料。第二步,系统检索,查明安某并未提起过产品质量类的诉讼,明确其并非职业打假人的事实。第三步,联系商家,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商家同意退一赔三并向原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