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报讯(记者 罗凌)10月16日,记者从区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从本月10日起,交巡警罚款业务将全面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不再使用纸质财政票据。
区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巡警罚款业务启用财政电子票据,是财政、公安部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管理目标的重要举措。交巡警罚款采用财政电子票据后,缴纳市内交巡警罚款的缴款人可直接在“重庆市财政局官网—办事服务—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界面,选择“交警罚单号查验”,输入“公安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码,查询和下载相应的“重庆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从而省去线下开具票据的步骤。
接下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取票方式,尽快实现通过“交管12123”和“警快办”直接获取交巡警罚款财政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