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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就业 可获扶持补助

发布日期:2021-08-04 10:19

  日前,区残联会同区财政局对《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修订完善,努力为残疾人自立自强创业就业拓展渠道、注入活力。

  此次修订完善的《办法》涵盖残疾人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商贸服务业之类的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将原来的扶持补助范围及标准作了拓展提高。《办法》规定,凡连片种植粮油作物10亩以上的给予补贴400元/亩,连片种植经济作物20亩以上,给予补助500元/亩,种植业大户将最高获得不超过30000元的补助;凡年出栏牛5头以上、生猪10头以上、羊20只以上、家禽5000-10000只的,将分别给予2000元/头、1000元/头、200元/只、1万元的补助;对申报营业执照创办加工业、商贸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的,将给予创业3000元-10000万元不等的补助。

  据了解,我区已建立了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补助资金池,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和补助到位。(通讯员 龙剑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