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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上的璧山】恢复发展农业、工商业、交通运输业(上)

发布日期:2021-09-22 10:43

开展减租退押使广大贫苦农民得到了实惠,土地改革使无地少地的贫农、雇农分得了土地,实现了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追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梦想,激发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但因部分农民缺少农具、耕牛、肥料、种子和生产资金短缺,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0年,璧山专署发放农贷,县委将分得的8000斤粮种发放给无种和种子不足的农户,帮助其解决困难,发展生产;投放贷款扶持农户养猪;对“种植茶树成园者,自有收益起实行三年内不计负担,零星种植者免征负担”的奖励政策,恢复和发展茶叶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1951年1月,城北乡藕塘村农民穆青云,借鉴东北地区农民建立互助组的经验,邀约11户农民组成互助组。县委及时总结推广这一典型经验,在全县农村有重点地组织常年性、临时性互助组。由于互助组坚持“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组织起来人多力量大,提高了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更有国家发放农贷、推广良种等措施,因而粮食普遍增产。1950年,粮食总产量为97765吨,1951年为114725吨,1952年为115648吨。

为增加农民收入,县委决定1952年普遍推广良种。恢复棉花、黄麻、烤烟、黄花、油桐、杜仲等经济作物的生产,重点发展烤烟,支援工业生产。

为解决农业生产的用水问题,组织群众补修塘堰337口,新修塘堰56口,补修河埝38道。同时举办了农业技术培训班,培训良种推广学员118人、病虫害防治学员122人,为农业生产培养了技术人才。在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扶持指导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为繁荣城乡经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县委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工商业,有重点地恢复地方工业,确定了发展工业生产的方针,即“依靠工人,团结广大的劳动人民,争取知识分子和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搞好生产,搞好经济建设”。

发展地方工业采取“较大规模的工业公办民助,一般工业民办公助”的办法。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地方工业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后,决定新建一批满足人民生活必需的工厂。在县城建立发电厂,供城镇居民、商铺、机关、学校生活之用。1952年5月,电厂建成投产,至年底发电24807度。利用牛角湾的天然水资源,建了一个面粉加工厂,建成后日产面粉2000斤,除供军民生活食用外,尚能为3000台织布机提供浆布用的面粉。新建了大砖瓦窑4座,年产砖32万匹、瓦520万匹,比原产量分别增长50%和100%。建立人民印刷厂,购置有四开机1部,二号元盘机4部,三号元盘机1部,铸字炉1部,可印制发货票据、会计帐表、学习文件和宣传用品等,1952年全年共印5339923张。支持永和公司在璧山大路乡黄木沟新建一座铁厂,由政府贷款扶持,日产生铁2吨左右。在县城建成一个小型农具厂,年生产挞谷机50部、铧口1000件,改良锄头500把,改良水车27架,增造锄头50000把。

在建新厂的同时,对原有工业企业进行整顿与扶持。对113家煤窑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安全的、没有前途的实行关闭,扩建较大的、有发展前途的煤矿。通过整顿,保留了28家煤矿(窑),日产原煤3853吨,比整顿前的月生产量增加14.6%,基本满足了群众生活和工业用煤需要。

(区委党史研究室供稿)